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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書扣權狀 可提民事訴訟索討

讀者林先生問:

一年多前我方與建商合建,最後卻在與銀行對保的過程中,因某些原因合建破局,但建商所請的土地代書卻將我方的土地及建物所有權狀正本收為己有,不肯歸還,我方寄存證信函要求索回,仍被置之不理,土地代書宣稱要建商同意才能歸還,請問要如何取回權狀?

律師盧天成答:

林先生擁有土地及建物,理應為權狀所有權人,但建商所請的土地代書卻將你的土地及建物所有權狀正本扣住拒不歸還,建議林先生先查證一下,代書不歸還的理由為何,自己是否還有積欠代書費用,或是積欠地政規費等相關款項。
如果沒有積欠代書任何相關費用,代書卻不歸還林先生土地及建物所有權狀,建議林先生可轉而找建商,要求建商向所僱用的代書要求歸還。
若還是討不回,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以所有權人的身分,向無權佔有的代書要求交還相關權狀。

不可謊報遺失補發

一旦法院判決該權狀應歸還給林先生等所有權人,若代書仍然不願歸還,林先生可以持法院判決書到地政事務所,以書狀補發的名義辦理補發。
雖然整個過程比較繁雜,但要切記,絕不可以為了省事而異想天開,直接到地政事務所謊報權狀遺失來申請補發,否則就會吃上《刑法》偽造文書罪章當中的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不可不慎。
記者張欽採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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