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討厭爸爸」 判離丟監護權
【聯合報╱記者呂開瑞、賈寶楠╱桃園縣報導】 2009.08.16
桃園縣柯姓工人常虐待妻女,雨夜寒冬用自來水淋妻,趕出屋外挨餓受凍,還曾連喝八天大醉如泥,妻子訴請離婚;法官依據柯的七歲女兒以注音符號寫「討厭爸爸」等證詞,判准離婚,小孩監護權給媽媽。
林口長庚醫院臨床毒物科主任林杰樑說,連醉八天應是嚴重、慢性酒精成癮,一旦不喝便全身難過、精神不濟、焦躁不安。
桃園地院調查,柯姓工人(卅七歲)和妻子張姓婦人結婚八年。
張女向法院指出,這八年來,丈夫經常酒後拿她和孩子出氣,凌晨酒醉後返家發酒瘋,對她和女兒亂罵,或者凌晨一、二點叫醒熟睡的她和女兒訓話,結果酒話連篇,一訓到天亮。
今年一月中旬,天氣寒冷又下著毛毛雨,丈夫深夜酒醉返家大鬧,故意用水把她淋濕,再吼叫「你和女兒滾出去」,她怕被打,全身濕透,帶著女兒流落街頭、挨餓受凍十多小時,隔天才回家。
張姓婦人還指出,今年二月間,丈夫請假八天,都窩在家喝酒,酒醉大鬧八天,公婆勸不聽、朋友拉不住,她嚇得帶女兒離家躲避。
桃園地院審理時,柯姓男子承認愛喝酒,且酒後控制不住自己,但他對妻子沒惡意,希望留住婚姻和女兒。
法官請社工家庭訪視,七歲女兒說「爸爸愛喝酒,會打人、罵人,媽媽看到爸喝酒就怕,帶她躲外面」,女兒還用注音符號寫「討厭爸爸」。